延续2015火爆势头 2016前两月重大环保决策一览
发布时间:201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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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结构性改革转型期,环境治理也迈入了全面整治攻坚期。环保部部长陈吉宁此前就曾指出,2016年是确定“十三五”环境保护顶层设计的一年,也是“十三五”开局之年,环保工作任务艰巨。
那么,进入新年两个多月以来,为了确保“十三五”期间环保工作顺利进行,有效改善我国环境质量,国家各部门都发布了哪些与环保相关的主要决策方针呢?
1.《关于在燃煤电厂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指导意见》
主要部门:发改委、环保部、能源局
主要内容:到2020年,燃煤电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推行特许经营、委托运营的第三方治理模式,给予价格政策、财税政策、融资支持和适当奖励。
2.《“互联网+”绿色生态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主要部门:发改委
主要内容:从加强资源环境动态监测、大力发展智慧环保、完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和在线交易体系等三方面推动互联网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进行了具体部署。
3.《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
主要部门:交通运输部
主要内容:禁止船舶向内河水体排放有毒液体物质及其残余物或含有此类物质的压载水、洗舱水或者其他混合物;禁止船舶在内河水域使用焚烧炉;禁止在内河水域使用溢油分散剂;禁止向内河水域排放船舶垃圾;污染物应当及时清除,禁止投弃入水。
4.《海绵城市建设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体系》
主要部门:住建部
主要内容:本体系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绿地、城市水系中与保护生态环境相关的技术及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
5.《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
主要部门:环保部
主要内容:经调查审核确认存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利用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进行严格处理。
6.《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
主要部门:发改委、住建部
主要内容:加快装配式建筑的产业化推广,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开发推广关键性适应技术。到2020年,绿色建筑推广比例达到50%;到2030年,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全面提升。
7.《关于组织申报环保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主要部门:发改委
主要内容:专项建设内容和重点包括提升大气环境污染防治能力、提升水环境污染防治能力、提升土壤环境污染防治能力和提高废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技术水平4方面内容,共拟搭建13个国家工程实验室。通知指出,未来2-3年,要建成一批环保领域创新平台,为环保领域相关技术创新提供支撑和服务。
8.《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主要部门:国务院
主要内容:明确指出要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恢复城市自然生态、推进污水大气治理、加强垃圾综合治理等四个方面营造城市宜居环境。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主要部门:环保部
主要内容:环保部和省级环保部门负责对下级环保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严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违法干预环境执法,严格落实环评文件审批,建立信息公开系统和黑名单制度。
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
主要部门:环保部
主要内容:到2016年底,建立全过程、全覆盖的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机制,保障公众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设单位不公开环评信息,环保部门将对其环评报告书不予审批。
11.《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
主要部门:发改委等10部门
主要内容:到2020年,绿色消费理念成为社会共识,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奢侈浪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基本形成。
12.《开展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主要部门:财政部、水利部、住建部
主要内容:各省份可推荐1个城市参与全国竞争,但第一批试点城市所在省份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列。要求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这一比例要提高到80%以上。
13.《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
主要部门:国家能源局
主要内容:到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比重指标不低于9%,保障实现2020、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15%、20%。
14.《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造林绿化的指导意见》
主要部门:发改委、林业局
主要内容:到2020年,森林面积增加290万公顷,森林蓄积增加5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43%,将基本建成以各类防护林为主体、农田林网及绿色通道为网络、城镇乡村绿屏为节点的生态防护体系。(转自:仪器信息网)